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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次数:0

关于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同等学力、教育硕士、特岗教硕、硕师计划学员:

学院定于5月24日(星期四)、5月25日(星期五)全天在学院进行硕士论文答辩,答辩时间见附件,要求所有学员提前一天上午到学院报道,领取学位评定材料。

1、答辩工作在当日上午8点正式开始,答辩成员分组及答辩顺序名单粘贴在2层西侧大厅。          

2、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学位办2018(1)号文件要求,凡是论文评审结果为修改后答辩的,须填写 《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专家意见为一般性语法错误的除外。并于5月22日(下周二)下午5点前将导师签字确认后的《修订报告书》交到我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参加答辩。专家意见为一般性语法错误的除外。并于5月22日(下周二)下午5点前将导师签字确认后的《修订报告书》(一式两份)交到我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人在答辩时进行简单论文陈述,不需要PPT或其它电子文档;答辩人应在本组中找一人作为自己的记录人。

4、答辩人在答辩结束后不可擅自离开场地,应当旁听本组其他人员的答辩。本组答辩全部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后并在评定材料(一式二份)签字后,答辩人将评定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230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三、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同等学力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 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2、 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的电子版材料;

3、 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 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件二份;

5、 三位外审评阅人的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四、教育硕士、特岗教硕学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外审专家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两份(双面打印);

3、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两份;

4、无本科学历者应粘贴入学时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和其他辅助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5、专业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电子版) 。

 如有问题或疑问电话咨询80788533。

                                                                        学院研究生办


附件:

/Data/upload/editer/file/2018/05/16/5afbf15cd24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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