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冀人社字(2019)97号文件及河北省教育厅通知有关精神,现就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范围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综合管理工作,并在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的,不再列入本次河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推荐范围。
二、推荐指标
本年度我校申报推荐指标为2名,专家联名推荐指标为1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由同行业1名院士或5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联名推荐,联名推荐专家与被推荐人必须属于同一学科,且每名专家只能推荐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在管理期内的一层次人选,入选我省“百人计划”人选,符合省政府津贴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认定,不占推荐指标。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遴选后排序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指标向教育厅推荐。申报条件及有关文件表格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一式3份,《2019年度推荐河北省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员情况一览表》10份(注:A3纸打印,请勿修改表格样式、填写内容不要超过一页,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ck@hebtu.edu.cn。
2、一览表中所列相关内容佐证材料复印件,设置目录页并装订成册,内容注意精简且重点突出。专家联名推荐的,除专家推荐表外,还需提供专家推荐信。
请于4月17下午五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A-209),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齐伟华 电话:80789897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
注:附件材料可到学校官网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