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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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2-07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遏制疫情蔓延,保障科研人员的身体健康,我院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加大疫情期间的对外宣传力度

在遵守我国对外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外国语学院广大教师的语言优势,用多语种撰写文章,实事求是地介绍中国新冠肺炎疫情、政府采取的行动以及民间援助等感人事迹,传播中国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

二、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现场活动

(一)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

(二)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必须参会,应按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

(三)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三、日常科研工作通过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公”

(一)各类科研项目的审核和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郭小丽:13933183699;微信:科研空间。邮件:gxl3699@163.com;霍晨静:13633312163),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二)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以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申报等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咨询、审核等工作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三)各位教师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做好与企业、政府需求对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四、切实做好各类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当前正值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的关键时期,广大教师应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静下心来,认真撰写、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加强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升项目命中率。

科研办将确保科研工作有序有效进行,让我们密切协作,共克时艰,静待春暖花开时!

            河北师大外国语学院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