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0次
一、论文类成果的计分办法
1. 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50分。一类期刊包括《外语教学与研究》 和《外国文学评论》以及SSCI、A&HCI上收录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 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40分。二类期刊包括:《现代外语》、《外国语》、《当代语言学》、《中国翻译》、《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研究》。
3. 三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30分。三类期刊包括:
外语界 | 外语与外语教学 | 中国外语 |
外语学刊 | 外语教学 |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
语言教学与研究 |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 外语研究 |
外语电化教学 | 国外文学 | 当代外国文学 |
中国俄语教学 | 俄罗斯文艺 | 中国比较文学 |
课程·教材·教法 | 教育研究 | 日语学习与研究 |
比较教育研究 | 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 | 高等教育研究 |
外国教育研究 | 中国高教研究 | 中国高等教育 |
4. 四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25分。四类期刊包括北大图书馆收录期刊中“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及CSSCI收录期刊中“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综合性社科期刊”,以及国外重要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另外,四类期刊还包括下述期刊:
外国语文 | 山东外语教学 | 外国文学动态 |
上海翻译 | 中国科技翻译 | 中小学外语教学 |
译林 |
5. 五类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20分。五类期刊包括在北大图书馆和CSSCI收录的其它核心期刊。
6. 六类论文,每篇计12分。六类期刊包括CSSCI扩展版收录的期刊。
7. 七类论文,每篇计10分。七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本科院校学报。
8. 八类论文,每篇计6分。八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专科院校学报。
9. 九类论文,每篇计2分。九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期刊。
注:(1)论文应与本专业相关。论文计分办法:论文计分只计前三名作者,第一作者计满分;如有两名作者,第二作者得分为满分的40%;如有三名作者,第二作者得分为满分×40%×60%,第三作者得分为满分×40%×40%。
(2)以论文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计算。论文不含增刊和内刊。
(3)九类参评论文总数不超过3篇,其他类别的学术论文不限篇数,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著作类成果计分方法
1.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学术著作1部,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计20分。
2.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译著1部,计16分。
3.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编著1部,计12分。
注:多人参与计分办法:
2人合作1:0.4;3人合作1:0.4:0.3;4人合作1:0.4:0.3:0.1;4人以上合作,主编共占40%;副主编共占30%;编者共占30%。
三、科研课题的计分办法
1. 国家级课题计80分;
2. 部级课题计65分;
3. 省级课题计50分;
4. 厅局级课题计20分;
5. 校级课题计5分。
注:第一名计分系数为1,第二名计分系数为0.4,第三名计分系数为0.3,第四名计分系数为0.2,第五名计分系数为0.1。
四、比赛获奖计分办法
专业竞赛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加10分,厅级加5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1. 比赛须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业界影响力,赛事级别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2. 获奖等级分值:一等奖乘以系数1,二等奖乘以系数0.8,三等奖乘以系数0.5,优秀奖乘以系数0.2。
五、社会实践
外国语学院助教每门课1分,累计不超过2分。助教的协助工作包括:学期中,完成授课教师交给的任务;学期末,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班级情况总结及助教心得。
由学院推荐安排的与专业相关的校级实践活动,比如口笔译任务、志愿者服务等,1分/次。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可再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个人联系的并经导师批准的厅局级专业实践服务活动,需出示单位及导师开具的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1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六、优秀学生干部
党支部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年级班长、年级团支书6-8分;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年级学习委员4-6分;研究生会部长、班级其他委员2-3分;研究生会成员1-2分。
七、各项荣誉
国家级荣誉20分;省级荣誉10分;校级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5分;院级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分。
八、重要专业能力证书
在读期间,学生获得翻译资格证书等能证明专业能力的资格证可予加分,具体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商定。
九、减分项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扣0.5分/人次;旷课扣1分/人次;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等违规用品的扣5分/人次;宿舍卫生检查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宿舍成员扣2分/人次;未经允许晚归或夜不归宿的扣1-2分/人次;其他经学院需要减分的违纪行为。
十、名额分配
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具有参评资格,根据专业人数、年级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十一、比例分配
综合测评由三部分组成:
专业成绩50%+科研成果(论文+课题+著作+比赛)30%+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荣誉+任职+减分项)20%。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国家奖学金人选。
未尽事宜和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组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商定。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