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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0

一、论文类成果的计分办法

1. 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50分。一类期刊包括《外语教学与研究》 和《外国文学评论》以及国际核心期刊SSCI、A&HCI上收录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 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40分。二类期刊包括:《现代外语》、《外国语》、《当代语言学》、《中国翻译》、《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研究》。

3. 三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30分。三类期刊包括:  

外语界\外语与外语教学\中国外语\外语学刊\外语教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语言教学与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外语研究\外语电化教学\国外文学\当代外国文学\中国俄语教学\俄罗斯文艺\中国比较文学\课程·教材·教法\教育研究\日语学习与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外国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中国高等教育


4. 四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每篇计25分。四类期刊包括北大图书馆收录期刊中“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及CSSCI收录期刊中“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综合性社科期刊”,以及国外重要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另外,四类期刊还包括下述期刊:

外国语文\山东外语教学\外国文学动态\上海翻译\中国科技翻译\中小学外语教学\译林

   

5. 五类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20分。五类期刊包括在北大图书馆和CSSCI收录的其它核心期刊。

6. 六类论文,每篇计12分。六类期刊包括CSSCI扩展版收录的期刊。

7. 七类论文,每篇计10分。七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本科院校学报。

8. 八类论文,每篇计6分。八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专科院校学报。

9. 九类论文,每篇计2分。九类期刊包括省级以上的非核心期刊,年累计不超过6分。

10. 十类论文,每篇计1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发言,年累计不超过2分。


注:(1)论文应与本专业相关。论文计分办法:论文计分只计前三名作者,第一作者计满分;如有两名作者,第二作者得分为满分×40%;如有三名作者,第二作者得分为满分×40%×60%,第三作者得分为满分×40%×40%。

(2)以论文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计算。论文不含增刊和内刊。

二、著作类成果计分方法

1.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学术著作1部,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计20分。

2.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译著1部,计16分。

3.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的编著1部,计12分。

注:多人参与计分办法:

2人合作1:0.4;3人合作1:0.4:0.3;4人合作1:0.4:0.3:0.1;4人以上合作,主编共占40%;副主编共占30%;编者共占30%。

三、科研课题的计分办法

1. 国家级课题计80分;

2. 部级课题计65分;

3. 省级课题计50分;

4. 厅局级课题计20分;

5. 校级课题计5分。

注:主持人计分系数为1,第一主研人计分系数为0.6,第二主研人计分系数为0.4,第三主研人计分系数为0.3,第四主研人计分系数为0.2,第五主研人计分系数为0.1。

学生参与跨学科非外国语专业项目,计分数量由评审组根据学生贡献做出决定。

四、比赛获奖计分办法

专业竞赛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加10分,厅级加5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1. 比赛须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并在业界有影响力,赛事级别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2. 获奖等级分值:一等奖乘以系数1,二等奖乘以系数0.8,三等奖乘以系数0.5,优秀奖乘以系数0.2。

五、社会实践

外国语学院助教负责1门课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助教的协助工作内容包括:学期中,完成授课教师交给的任务;学期末,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班级情况总结及助教心得。

由学院推荐安排的与专业相关的校级实践活动,比如口笔译任务、志愿者服务等,1分/次。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可再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个人联系的并经导师批准的厅局级专业实践服务活动,需出示单位及导师开具的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1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六、学生干部

党支部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年级班长、年级团支书6-8分;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年级学习委员4-6分;研究生会部长、班级其他委员2-3分;研究生会成员1-2分。

七、各项荣誉

国家级荣誉20分;省级荣誉10分;市级荣誉8分;校级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5分;院级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分。

八、重要专业能力证书

在读期间,学生获得翻译资格证书等能证明专业能力的资格证可予加分,具体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商定。

九、减分项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扣0.5分/人次;旷课扣1分/人次;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等违规用品的扣5分/人次;宿舍卫生检查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宿舍成员扣2分/人次;未经允许晚归或夜不归宿的扣1-2分/人次;其他经学院需要减分的违纪行为。

十、比例分配

综合测评由三部分组成:专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

学术型硕士:专业成绩50%+科研成果(论文+课题+著作+比赛)30%+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荣誉+任职+减分项)20%。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人选。

专业硕士:专业成绩50%+科研成果(论文+课题+著作+比赛)20%+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荣誉+任职+减分项)30%。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人选。

一等奖学金专业成绩排名需在前30%;二等奖学金专业成绩排名需在前50%。

十一、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复试成绩排名。


未尽事宜和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组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商定。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