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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志愿)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0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院研招工作安全并公平公正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及学位委员会各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设组长1人,人员由导师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凡考生中有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作为该专业复试组成员。

二、复试方式及考核内容

2.1 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不同专业不同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见下表:

2.2. 复试内容

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学术硕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2.3.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英语笔译(全日制)同等学力加试于2023年4月2日15:00开始,考试地点:文科群B座231;线上复试的同等学力人员,由学院在钉钉平台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安排以钉钉通知为准。

三、复试流程

3.1 进校现场复试

1)报到:

时间:4月1日 8:00--11:00;

地点:文科群B座216

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需提交复印件,考生保留原件。具体材料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2)复试面试

考生于2023年4月2日上午7:50在文科群B座205候考,文科群B座208依次接受面试,该环节进行综合素质能力、专业能力及口语等模块的测试。

复试顺序:报到后即可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3)复试笔试

英语笔译(全日制)考生在2023年4月1日下午按照复试准考证指定地点及时间参加复试笔试,进行专业基础测试。请考生带好证件和文具。

笔试考试科目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3.2 网络远程复试

1)硬件软件要求: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并准备好线上复试的软件以及硬件环境。

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

https://yjsy.hebtu.edu.cn/a/2023/03/22/9412B0530C0E4DDF8A52D3CDA94C1024.html)

2)考生设备测试

学院将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对线上复试考生的设备进行测试,请考生做好准备。

另外:请各位考生务必安装钉钉,并激活,随时接受学院发出的通知,并2023年3月29日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3)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4)复试

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时间进入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复试顺序为系统随机设置。复试过程中有可能因某位考生个人设备原因,复试顺序有微调,请随时关注复试顺序。

复试内容涵盖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3个模块的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招生远程操作手册.pdf

附件2: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附件3: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附件4-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