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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志愿)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0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院研招工作安全并公平公正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及学位委员会各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设组长1人,人员由导师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凡考生中有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作为该专业复试组成员。

二、复试方式及考核内容

2.1 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不同专业不同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见下表:

2.2. 复试内容

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学术硕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2.3.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英语笔译(全日制)同等学力加试于2024年4月1日15:00开始,考试地点:线上。

三、复试流程

3.1 进校现场复试

(1)报到:

时间:3月31日9:00--10:00;

地点:文科群B座216;

报到联系人:宋老师 0311-80788533。

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需提交复印件,考生保留原件。具体材料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模板见附件4)。

(2)复试面试

考生于2024年4月1日上午8:50在文科群B座106候考,在文科群B座203以及116依次接受面试,该环节进行综合素质能力、专业能力及口语等模块的测试。

复试顺序:报到后即可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3)复试笔试

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在2024年3月31日下午按照复试准考证指定地点及时间参加复试笔试,进行专业基础测试。请考生带好证件和文具。

笔试考试科目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3.2 网络远程复试

(1)硬件软件要求: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并准备好线上复试的软件以及硬件环境。

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

https://yjsy.hebtu.edu.cn/a/2024/03/26/2C24394056544AB5AE3E522303F208A6.html

(2)远程复试考生机位摆放及复试要求

1)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图1),“二机位”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图2)。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具体效果见下图:

图1.一机位采集图像效果图

图2. 二机位采集图像效果图

2)考生面试时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时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束发、不可佩戴口罩、不可佩戴首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3)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考生设备测试

学院将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对线上复试考生的设备进行测试,请考生做好准备。

另外:请各位考生务必安装钉钉,并激活,随时接受学院发出的通知,并2024年3月29日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模板见附件4)。

(4)复试

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时间进入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复试顺序为系统随机设置。

复试过程中有可能因某位考生个人设备原因,复试顺序有微调,请随时关注复试顺序。

复试内容涵盖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3个模块的测试。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线上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五、其他问题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若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本方案可随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学院工作实际及远程复试平台的功能做适当调整。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附件1-招生远程操作手册.pdf

附件2: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附件3: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附件4-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docx